同安区五显镇2021年度第五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的请示
根据《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意见的通知》(厦府〔2019〕267号)的规定,现将同安区五显镇2021年度第五批次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手续有关材料,提请区政府批准予以农用地转用,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上报用地位于五显镇三秀山村、上厝村、四林村、溪西村、竹山村,总面积1.4174公顷,其中,三秀山村耕地0.0099公顷,上厝村耕地0.0315公顷、园地0.0577公顷、其他农用地0.0012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01公顷,四林村耕地0.6869公顷、园地0.1203公顷、其他农用地0.010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44公顷,溪西村耕地0.3808公顷、园地0.0593公顷、其他农用地0.0206公顷、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046公顷、未利用地0.0001公顷,竹山村城镇村及工矿用地0.0176公顷、未利用地0.0118公顷。现将农用地面积1.3788公顷(其中水浇地0.9564公顷,水田0.1338公顷,旱地0.009公顷,园地0.2472公顷,其他农用地0.0324公顷)和未利用地0.011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合计使用集体所有土地1.4174公顷。
本批次用地涉及24个地块,符合同安区五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未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经组织相关主管部门核对,本次上报的用地符合各类保护区规划,不在各类保护区范围内。
本批次报批5宗地块土地产权清晰,界址清楚,权属无争议,地类和面积准确。拟使用土地有关劳力安置,由区政府统一组织实施,使用集体土地方案已向相关当事人公布。
本次上报审批需补充耕地1.0992公顷,由区政府负责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经现场勘查,本批次用地不涉及违法用地。
经审核,本批次5宗地块符合同安区五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村镇建设规划和一户一宅制度及符合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规定。为结合新村建设,促进土地集约利用,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特申请农用地转用。
现已拟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出具审查意见和编制的《一书三方案》(随文上报有关材料),请予批准为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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