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同安五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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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同安五显科技研发中心一号地块项目征收土地的通告
【发文字号】厦府[2009]245号
【颁布时间】2009-08-20
【实施时间】2009-08-20
【法规编号】447468什么是编号?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同安五显科技研发中心一号地块项目征收土地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同安区2009年度第二批次村镇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即闽政地〔2009〕469号),决定征收位于同安区五显镇竹山村的100022平方米集体土地,作为城市建设用地。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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