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关于翔安区五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3092号提案的答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村(居)集体经济发展的议案》提案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民安街道把发展壮大村(居)集体经济作为提升基层组织力、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盘活村(居)集体资产、资金和资源,积极探索村(居)集体经济多元化发展模式。为切实做好发展壮大村(居)集体经济工作,我们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因村施策实施“党建富民强村”工程
根据《厦门市翔安区扶持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以强村富民为总目标,以增加集体经营性收入为重点,以实施“党建富民强村”工程为载体,以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资金等要素有效利用为纽带,因地制宜探索资源有效利用、提供服务、物业管理、混合经营等多种集体经济实现形式,不断增强集体经济发展的“造血”功能。因村施策,推动同美农贸市场、山亭农贸市场、亭洋临时摊规点、何厝充电桩等党建富民强村项目。街道12个社区集体经营性收入均达20万元以上。
二、建立健全集体经济组织及管理制度
根据翔安区统一部署安排,街道12个社区均已于2018年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社,并发放农村经济组织股权证,合计发放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权证11752本。严格落实《翔安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暂行规定》《翔安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翔安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完善集体经济组织治理机制,规范集体经济组织管理。
三、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
实行农村会计委托代理,加强代理会计的业务、政策培训及职业教育,夯实村(居)财务管理基础;严格实行村务公开制度,除传统的公开栏公开外,还逐步推广信息公开、电视公开,让村民可通过多种方式了解村里的每一笔开支,让村里的每一笔开支都在阳光下;开展村干部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逐步对农村集体土地资源进行摸底登记,逐块测绘、编号并登记造册,界定所有权和经营使用权,避免集体资产的流失。
积极利用财政资金扶持发展集体经济项目,通过“城中村”治理、乡村振兴等方面投入力度,使社区在面貌发生脱胎换骨般变化的同时,也留下了大量的集体资产,为社区集体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条件。依托这些优质资产,通过多方联动、优势互补的方式,加大社区和有关部门、社区和公益组织、社区与国企的合作力度,促进社区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壮大集体实力。
社区周边存在大量被征用的未开发利用的边角地,在不改变用地性质的前提下与土地收储部门充分沟通,盘活闲置和低效用地,由社区管理用于建设简易停车场,既解决社区停车问题等民生需求,又可增加社区集体经济收入。鼓励各社区广开思路,不再局限于采取新供地开发建设模式,采取购置现有已建成的安置小区配套房产、产业园区通用厂房(配套用房)、商业、办公、租赁住房等房产作为发展用地项目经营资产。
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民安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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