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侨英街道孙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补充公告二
本机关于2021年7月7日发布的《关于侨英街道孙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集府征告〔2021〕85号),现对原公告内容做如下补充:
一、头部大点项目概况的(三)土地现状:“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956平方米,涉及土地由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其中建设用地956平方米。本次征收未涉及有合法批建手续房屋。”变更为:“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956平方米,涉及土地由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其中建设用地956平方米。本次征收涉及1处非住宅房屋。”
二、涉及孙厝社区956平方米土地由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需安置农业人口。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事项以附件为准。
本补充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9月21日起五个工作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侨英街道孙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集府征告〔2021〕85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有效且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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