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安街道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
(1)房屋征收范围、补偿内容、补偿方式、补偿标准;(2)作为产权调换的安置房的区位、调换标准、过渡方式等;(3)奖励与补助标准;(4)其他应当纳入补偿方案的内容。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5〕255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15〕255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3.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面积;
11.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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