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沧发布新政企业入驻海沧自贸园区可享多重利好
入驻海沧自贸园区 企业可享多重利好
海沧发布新政,在租金、创业、红包、装修等方面扶持园区企业发展
厦门日报讯(记者 林岑)记者获悉,《海沧区加快推进福建自贸区厦门片区海沧园区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于近日发布,一系列政策将为园区内企业带来利好。
可享受扶持政策的企业是入驻海沧园区(原出口加工区一期,不包含已享受其他政策的企业)、承诺五年内不迁离海沧区且在政策有效期内纳入该区规模以上统计的新注册企业或迁入的区外企业;从事批发和零售,餐饮等第三产业;经区政府确定在园区内重点发展的其他产业。
给予实际入驻园区内企业每月20元/平方米的办公场所租金补助,政策有效期内单个法人企业每年的租金补助蕞高不超过100万元。
对拟在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海沧园区设立的企业发放“创业红包”,企业人数10人以下的每年限额1万元,企业人数每增加5人,增加5000元限额,蕞高不超过3万元,用于抵扣购买企业服务。
企业的高管人员和技术骨干,年度应纳税所得额达到30万元(含)以上的,按个人区级留成贡献分成部分的100%给予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提出申请的名额数量原则上不超过8名,且同一人员个税奖励年限不超过2年。
前两年按其对区级收入贡献数的100%给予奖励,后三年按其对区级收入贡献数的60%给予奖励。
对于属重大项目,或是产业具有高成长性、技术具有较强前瞻性、引领自贸试验区产业创新趋势的项目、有发展潜力的企业,或是属于行业产业龙头的企业,或是能够积极引进上述企业项目的行业协会等组织需要特殊扶持的,可由区政府另行研究解决。
对新入驻海沧园区的配套服务企业(包括餐饮业、酒吧咖啡、超市等服务业)进行扶持,对营业面积50平方米以上的,给予一次性200元/平方米的装修补助,装修补助面积不超过1000平方米。新引进的项目须在签约后4个月内取得相关证照并开业经营满6个月,方可申请享受装修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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