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同安分局关于康浔小学、禾山小学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使用集体土地方式供地的批前公示
我局已受理厦门市同安区大同中心小学、厦门市同安区新民中心小学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我局拟按使用集体土地方式供地。根据《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2022年3月10日前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二、受理地点:同安区祥平街道祥平西路1号3楼302室;电线;传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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