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P01和2015X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5P01和2015X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你们关于2015P01和2015XP01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请示(厦国土房地〔2015〕 4号、5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们报送的湖里区五缘湾片区枋湖北二路东侧地块(编号:2015P01)、翔安区13-04片区滨海东大道与内垵大道交叉口西南侧地块(编号:2015XP01)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采用拍卖方式出让。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上述地块的出让工作由市国土房产局主持,市土地开发总公司承担具体工作,出让全过程由市公证处进行公证。
二、同意你们报送的上述地块规划设计条件。
三、上述项目的竞买人资格、出让起始价、土地出让金支付方式、项目开竣工时间等相关事项按你们提出的方案办理。
接文后,请抓紧开展上述地块出让的各项工作。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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