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文灶地铁社区(禾祥东一里)4号楼1404单元、1503单元、1504单元整体招租
租赁标的地址位于厦门市思明区禾祥东路文灶地铁社区(禾祥东一里)4号楼,楼层总数33层。租赁标的建筑面积合计约335.16㎡,标的所在楼层14至15层。现处于毛坯状态,框架结构,产权证尚未办理。
1、租赁用途:不得用于违反法律法规的用途,且不得用于餐饮业、不得群租;
2、租赁期限:5年(自租赁标的交付之日起算);
4、押金:3个月租金,在签订《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书》当日缴交;
5、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承租方在对应结算期间起算日的前5日内交给出租方;
6、租金递增方式:自第三年起(含第三年)每年月租金在上年基础上递增5%。
1、以往履约情况良好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若竞租人为企事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或证书)复印件及企业信用报告;若竞租人为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个人信用报告)。
3、被法院列为失信人员无权参与竞租。
4、与出租方在租赁关系中有拖欠租金或水电费且未缴清的竞租人不得参与竞租。
1、承租方对房产装修改造须符合国家和属地有关房屋使用和物业管理之有关规定,不得改变和多次拆分建筑物原有结构和使用功能(尤其是承重结构、厨房、卫生间的位置与数量),不得群租。
2、租赁期内的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网络、闭路电视、煤气费及水电公摊等费用均由承租方承担,并及时向有关部门缴交。
3、承租方享有3个月装修免租期。
4、租赁期满,承租方应如期交还房产。租赁期满时,该租赁物上装修归出租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拆除、破坏,否则将不退还租赁押金。
5、租赁标的的租赁期限自租赁标的移交日起算。
6、其他必须接受的条件详见《福建省直行政事业单位房屋租赁合同书》。
2021年6月18日2021年7月7日。(若在此期间未征集到竞租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征集到承租方止或另行公告,意向承租方在公告期内与福建省产权交易中心经办联系获取本项目《竞价须知》)。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7月7日下午17:00。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A座2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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