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激励评选工作结果的公示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通知公告
为加大对我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积极主动、成效明显地区的激励支持,省住建厅会同省财政厅对各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年度工作进行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现将拟激励支持对象名单公示如下:
一、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评价绩效优异的设区市及县(市):
(二)县(市):泉州晋江市、莆田仙游县、三明宁化县、宁德古田县。
二、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评价绩效优异的设区市及县(市):
(二)县(市):泉州石狮市、福州罗源县、泉州德化县、福州福清市。
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至11月14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省住建厅住房保障处、城市建设处。联系电线。传真。
网站标识码:3500000024
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号:闽ICP备05022544号
中文域名: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
主办: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福建省建设信息中心
为确保蕞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版权声明:本文由厦门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