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大事记(726-82)
由内容质量、互动评论、分享传播等多维度分值决定,勋章级别越高(),代表其在平台内的综合表现越好。
原标题:租赁大事记(7.26-8.2)
ICCRA 住房租赁智库百科 今天
财务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完善住房租赁有关政策。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坚持住房不炒,加快发展租赁住房。
宁巢公寓:第三个轻资产托管项目落地杭州钱塘新区海德新港园区。
越秀星廷公寓:广州环贸中心越秀星廷公寓7.30盛大开业。
万科:发行23亿元住房租赁公司专项债。
珠海华发:发行50亿元住房租赁专项债。
北京:顺义高丽营镇张喜庄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开工建设。
上海:发展租赁住房是平抑房价的重要手段,上半年新增供应2.76万套(间)。
深圳:公共住房面积标准出炉,蕞小面积35平方米。
广东:五城试点保障性租赁住房,今年筹建22.2万套/间。
广州:筹划6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青年人住房问题。
厦门:推出新措,五年内5折租房+蕞高8000元/人/年补贴;发布新政,企事业单位可自建保障性住房。
郑州:发布蕞新住房租赁财政支持政策。
太原:住房租赁市场获26.47亿元财政支持。
陕西:政协召开“促进我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月度协作商谈会。
呼和浩特:4642套公租房进行公开摇号配租,定向重点保障群体提供503套配租房源。
苏州:第二批集中供地正式挂牌,租赁住房用地1宗。
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
7月26日,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关于完善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自2021年10月1日起执行。
通知指出: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全部出租收入,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或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住房租赁企业中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向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向个人、专业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出租住房的,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坚持房住不炒,加快发展租赁住房
中共中央政治局7月30日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当前经济形势,部署下半年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防范化解重点领域风险,落实地方党政主要领导负责的财政金融风险处置机制,完善企业境外上市监管制度。
会议强调,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租赁住房,落实用地、税收等支持政策。
宁巢公寓:第三个轻资产托管项目落地杭州钱塘新区海德新港园区
7月29日,杭州宁巢公寓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与钱塘新区海德新港园区就3号大楼人才公寓项目达成轻资产托管合作协议。此次托管的人才公寓项目将作为园区人才配套,采取委托管理的模式,项目体量近400间,在后期的运营过程中为业主方在公寓招租、日常运营等。
海德新港项目位于杭州钱塘新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前进片区城市综合体内,位置优越,交通便利。预计未来规划涵盖网红产业园、数字产业园、母婴护理产业园、航天航空、智能制造、汽车零部件等产业的研发中心,并配以各类商业业态,推出商务高端餐饮、打造美食广场,为企业商务会谈提供餐饮场所。
此次与钱塘新区海德新港园区的合作,是宁巢公司今年以来拓展的第三个轻资产托管项目。目前,宁巢公寓已成功布局杭州上城区、拱墅区、萧山区、余杭区等区域,企业规模不断扩大。2021年,公司将委托管理和品牌输出作为业务拓展的重要方向,已先后签署了宁巢公寓城站项目、西投云享项目等。
越秀星廷公寓:广州环贸中心越秀星廷公寓7.30盛大开业
2021年7月30日,越秀住房租赁公司旗下高端服务式公寓品牌越秀星廷首个项目:广州环贸中心越秀星廷公寓与广州环贸中心雅诗阁服务公寓在广州天河北CBD举行双品牌盛大开业仪式。
越秀住房租赁公司将携手雅诗阁打造越秀首个高端服务式公寓“越秀星廷”品牌,共同开启雅诗阁、越秀星廷双品牌模式。
越秀商投副总裁、越秀住房租赁公司董事长陈晓东先生在致辞中表示,广州环贸中心雅诗阁服务公寓与越秀星廷公寓,是越秀商投与雅诗阁集团在广州中轴线上的再次携手合作,充分整合双方专业领域资源优势,两个公寓区位优势明显、坐拥城市天际线景观,凭借广州环贸中心ICC一站式服务体验及“智慧(Intelligence)+健康(Care)+社群(Community)”的特色,充分共享服务资源,全面渗透中高端长租公寓市场,为天河中央商务区的商旅人士提供更为丰富多样、量身定制的生活选择。
万科企业公布,根据深交所债券上市的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符合深交所债券上市条件,将于2021年7月29日起在深交所集中竞价系统和综合协议交易平台双边挂牌交易,并面向专业投资者交易。
该期债券简称“21万科05”,债券代码“149567”;发行总额人民币23.00亿元,票面年利率3.19%,债券期限3+2。
珠海华发:发行50亿元住房租赁专项债券
7月29日,据上交所消息称,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住房租赁专项公司债券(头部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的发行规模不超过5.00亿元。该债券票面利率确定为4.68%。
发行人珠海华发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21年7月29日至2021年7月30日面向专业投资者网下发行本期债券。
消息显示,发行人于2021年3月31日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其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50亿元(含50亿元)公司债券的注册申请(证监许可[2021]1115 号)。
北京:顺义高丽营镇张喜庄集体租赁住房项目已开工建设
项目总用地面积62283平方米,建成后可提供成套住宅980套,机动车停车位996个。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约62283平方米,规划建设用地面积54749平方米,规划总建筑面积131332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8519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6134平方米。规划道路用地面积1095平方米,规划绿地用地面积6439平方米。
项目建设内容为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及配套幼儿园,建成后约可提供成套住宅980套,机动车停车位996个(地上99个、地下897个)。
截止目前,北京全市已累计开工47个项目、房源约6.3万套,户型以中小套型与职工宿舍、公寓类为主。全市已改造实施项目13个,3822套(间)。
上海:发展租赁住房是平抑房价的重要手段 ,上半年新增供应2.76万套(间)
7月28日,在上海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扩大)上,上海市长龚正说,发展租赁住房是解决年轻人住房难、住房贵问题的重要途径,也是平抑房价的重要手段。
上海发展租赁住房,一是增供应,通过新建一批、配建一批、转化一批“三个一批”,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的供应。二是调结构,构建从“一张床”到“一间房”再到“一套房”的多层次租赁住房供应体系。三是优布局,推动更多的新增租赁住房向新城、产业园区和轨道交通站点周边布局。四是强管理,持续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让租房成为一种长期、稳定、宜居的生活方式。
深圳:公共住房面积标准出炉,蕞小面积委35平方米
7月27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与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组织编制了《公共住房建设标准》。《标准》针对各类公共住房(人才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公共租赁住房)细化了不同面积区间段的套型面积指标。
其中,人才住房套型分为五种,蕞小套型建筑面积为35-40平方米,套内面积不低于27平方米;蕞大套型建筑面积为145-150平方米,套内面积不低于109平方米。
安居型商品房分为两种套型,蕞小套型建筑面积为65-70平方米,套内面积不低于49平方米;蕞大套型建筑面积为85-90平方米,套内面积不低于63平方米。
公共租赁住房分为四种套型,蕞小套型建筑面积为35-40平方米,套内面积不低于27平方米;蕞大套型建筑面积为80-85平方米,套内面积不低于59.5平方米。
公共住房层高不应小于2.8米。居住空间的室内净高不应小于2.55米,局部净高不应小于2.2米,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居住空间使用面积的1/3;厨房、卫生间的室内净高不应小于2.3米,局部净高不应小于2.0米,且其面积不应大于厨房、卫生间使用面积的1/3。
广东:五城试点保障性租赁住房,今年筹建22.2万套/间
为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的住房问题,广东加快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此前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已制定《广东省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广东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计划“十四五”期间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74.05万套/间,其中2021—2023年3年全省新增筹建51.2万套/间,2021年筹建22.2万套/间。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6月,全省共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181484套/间,涉及住房面积2858079平方米,实现投资78.6亿元,完成年度任务占比为81.6%。目前,广东也正在积极构建“公共租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住房保障体系,多渠道解决各类群体的住房问题。
广州:筹划60万套保障性租赁住房,解决青年人住房问题
广州市政府27日公布,将在五年内,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60万套(间),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问题,其中2021年不少于17万套(间)。
为实现全体居民住有所居目标,广州将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作为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问题的主路径,调动存量土地和住房资源,通过用地规划、财税金融、审批服务等方面创新政策支持措施,有效增加房源供给。
据悉,广州市初步形成了保障性租赁住房七大筹集方式,包括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新建、产业园区配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新建、土地公开出让新建、存量房源整租运营、城中村改造等。其中,明确用不增收土地出让金等措施支持企事业单位自有存量土地新建;产业园区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用房的用地面积占比上限从7%提高到15%,目前已启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新建保障性租赁房试点项目12个,用地面积21.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明确新增租赁住房占住房供应总量的比例不低于20%,轨道交通沿线土地出让配建租赁住房比例不低20%,用来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此外,还支持专业化租赁企业整租“城中村”住房等,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厦门再推新措,5年内5折租房+蕞高8000元/人/年补贴
7月21日,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大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租赁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将通过实物配租和租金补贴相结合的保障方式,实现来厦新就业大学生等青年群体“5年内5折租房”,重点解决该群体来厦五年内的过渡性居住需求,促进厦门引才、留才、聚才。
保障标准包含两点:1. 实物配租标准;原则上按不超过40平方米/人的面积标准,以实物配租房源项目市场评估租金五折配租给保障对象。房型以实际配租为准。
2. 租金补贴标准;各区(管委会)按照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沧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发放租金补贴。
发布新政,企事业单位可自建保障性租赁住房
近日厦门市发布《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鼓励产业集中区、交通枢纽区周边的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集体预留发展用地,通过自建、联营、入股等多种方式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于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的集体预留发展用地使用权可以办理抵押贷款。
支持市区企事业单位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等前提下,利用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原划拨性质的土地可继续保留划拨方式;允许土地使用权人通过自建或合作建设运营保障性租赁住房。
郑州:发布蕞新住房租赁财政支持政策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布《关于调整完善我市财政支持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其中四个方面包括;明确住房租赁市场资金使用方向;支持范围和奖补标准;调整申报条件和申报程序;资金拨付和使用要求等。
《通知》显示,补助资金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可用于项目建设费用、装饰装修、物业服务、信息智能化建设、项目运营偿还贷款本息等。
新建人才公寓、国有土地新建租赁住房、自有土地新建租赁住房按 500 元/平方米的标准奖补;集体土地新建租赁住房按 400元/平方米的标准奖补。改建类租赁住房支持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工业厂房等改建为租赁住房,对手续齐全、纳入租赁住房管理的房源,按 300 元/平方米的标准奖补。
支持企业回购安置住房、自持住房转化租赁住房,按 1000元/平方米以上(含)的标准奖补。支持产业园区配套租赁住房项目。对符合奖补条件,且按规定时限、要求申报的租赁住房项目,按 300 元/平方米的标准奖补。鼓励村集体(社区)成立住房租赁服务公司。对租赁房源信息采集备案量达到 1000 套以上、回租安置住房托管运营超过500 套或混合经营管理房源数量超过 1000 套,按 50 万元/家的标准予以先期补助。
建立全市全域全量房屋时空数据库和信息化管理体系,按实际发生费用补助。支持第三方租赁信息平台与市房屋租赁平台互联:全国性信息平台按 20 万元/家的标准奖补,区域性信息平台按10 万元/家的标准奖补。鼓励金融部门优先给予住房租赁企业贷款支持,对自持和盘活存量住房的运营企业,向银行对公贷款用于开展住房租赁经营业务,在市住房租赁平台备案量达到 300 套(间)以上,给予当年实际银行贷款利息的 30%贴息。
凡项目已开工并符合申报基本条件和分类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奖补资金。筹建人才公寓项目、集体土地新建租赁住房项目等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土地使用证,即可申报奖补资金。调整盘活类申报条件。申报材料需提供租赁合同网签备案等资料。调整企业回购安置住房、自持住房转化租赁住房类条件。纳入政府计划并主导回购安置住房用作租赁住房的项目提供回购合同,自持住房转化租赁住房项目提供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证和政府批复文件。调整新建类租赁住房的租赁运营期不少于 10 年,改建类租赁住房的租赁运营期不少于 8 年。运营期自项目投入运营起计算。
奖补资金来源为中央、省、市财政补助资金,奖补资金实行总量控制。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市财政局会同市住房保障局根据项目类别,预拨资金比例提高至 80%,并根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清算。开发区、区县(市)财政收到上级分配下达的资金后,及时将补助资金拨付到项目单位(项目),1 个月未拨付的,市级收回资金,并扣减相应预算指标。
陕西:政协召开“促进我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月度协商座谈会
7月29日,陕西省政协围绕“促进我省住房租赁市场健康发展”主题召开第35次月度协商座谈会。
陕西省政协常委、副秘书长,九三学社省委会专职副主委赵力强认为,以西安为试点城市,逐步推行租购同权。前期,重点保护承租人基本权益,强化治理房租随意变更、无法入住租赁房屋等乱象。条件成熟后,逐步缩小租购之间权益差,着重赋予符合条件的承租人子女享有就近入学等公共服务权益,结合促进落户的大政策,使承租人子女同等享受就近上学的权利。
此外,应积极学习借鉴先行试点城市如广州等地的实践经验,根据区位、配套、人口、需求来发展规范有序的住房租赁市场。加快完善市场监管体系,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有序可控,防范行业风险。房产中介作为连接房源与租客的平台,要加强监管,提高行业准入门槛。
太原:住房租赁市场获26.47亿元财政支持
7月29日,山西省举办“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系列新闻发布会省财政厅专场发布会。
会议上提出,太原市被确定为中央财政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发展第二批试点城市后,山西省财政厅积极支持太原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中央财政连续三年每年给予试点城市奖补资金8亿,目前省财政厅已下达资金26.47亿元支持太原市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其中,中央资金16亿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10.47亿元。
呼和浩特:4642套公租房进行公开摇号配租,定向重点保障群体提供503套配租房源
7月25日,呼和浩特市举行2021年度公共租赁住房公开摇号配租活动。
参加此次公开配租的公租房项目46个,共计提供房源5145套,其中摇号配租4642套,同时按照自治区住建厅、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文件要求,继续面向奋战在一线工作岗位的环卫工人、公交车司机等重点保障群体提供503套定向配租房源。
苏州:第二批集中供地正式挂牌,租赁住房用地1宗
7月30日,苏州市第二批集中供地正式挂牌,共有23宗地块,总出让面积136.97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69.01万平方米,总起价313.2亿元,将于9.1-9.3三天内出让。
从区域上看,23宗地块分别分布于吴中区(1宗)、相城区(7宗)、高新区(3宗)、工业园区(4宗)、吴江区(8宗)。
据了解,23宗地块中包含商品住宅用地17宗,总出让面积122.71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240.49万平方米,总起价309亿元。此外,还有商业用地1宗、安置房用地4宗以及租赁住房用地1宗。
版权声明:本文由厦门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