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轨道平衡用地枋湖工业区地块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湖里区人民政府关于轨道平衡用地枋湖工业区地块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为了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发布轨道平衡用地枋湖工业区地块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征收范围详见附图,具体范围以现场放样测量为准。
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该项目用地。
本公告发布后,征收组织协调单位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征收范围内的土地权属、地类、面积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进行调查、清点、测绘。其中涉及征收集体土地上房屋的,还将组织对征收范围内的宅基地面积、房屋面积、权属情况、人口户数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测绘,届时请被征收人及相关部门予以配合支持。
四、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征收范围内抢栽抢种或实施以下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新建、扩建、改建房屋;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装修及增加附属设施;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析产;商事登记、税务登记;迁入户口、分户等。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一)征收组织协调单位:禾山街道办事处
(二)征收实施单位:厦门垣湖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三)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厦门市湖里区金山街道前头社137号
附件:轨道平衡用地枋湖工业区地块征收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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