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显法威厦门法院彰显执行难攻坚决心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响应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统一执行行动的号召,对被执行人厦门舫昌实业有限公司强制腾房案件开展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和法警整装待发
央广网厦门12月16日消息 (记者吕贝娜)12月16日上午,厦门两级法院全力响应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全省统一执行行动的号召,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王成全院长担任总指挥,同步对被执行人厦门舫昌实业有限公司强制腾房、被执行人郭廷志的两部小轿车查扣、被执行人陈建云拘留、被执行人黄进宾住所强制入户搜查并评估、被执行人叶清露店面强制腾房等五个案件开展强制执行,充分展现人民法院向执行难全面宣战,“用两年左右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坚定决心。
记者跟随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和法警来到翔安区被执行人厦门舫昌实业有限公司厂房现场,法警在厂房外围拉起警戒线,排除各租户等妨碍,执行法官有条不紊开展执行工作。
据了解,厦门中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陈萍萍申请执行禾达纸箱工业(厦门)有限公司、厦门舫昌实业有限公司、陈美远、林文通的借款合同纠纷执行案。经查明,被执行人厦门舫昌实业有限公司是厦门市翔安区五星路469号之1/2/3/4/5单元与厦门市翔安区五星路471号2/3/4/5单元厂房的所有权人。2016年4月12日,原申请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签订公证债权转让协议将本案债权转让给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又与现申请人陈萍萍签订公证债权转让协议将本案债权转让现申请人。
现厦门舫昌实业有限公司名下的上述厂房部分在银行抵押之后出租给租户。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于今年5月6日向厂房租户发出清场搬迁公告,要求其将租金直接支付至法院账户,若不缴交租金至法院,将限期自行迁出,但各租户拒不协助执行,亦未提出异议。申请人遂向法院申请请求法院协助限期清场后拍卖。根据申请人反映,中院承办法官即到房产现场勘察,查明有部分厂房空置,另一部分厂房仍由租户承租或债务人、债权人占用。
在执行现场,法院现场贴封条查封厂房,法官联系锁匠对空置厂房换锁,清点无人占用的房产并用执法记录仪记录房屋内的物品,要求租用厦门舫昌实业有限公司厂房的租户“武建香芯经销部”在20日内腾空厂房,并现场制作执行笔录、公证笔录和物品清单。对于有租户的厂房,法院安排保安公司24小时轮流值班,限制租户只准出,不许进,可以将设备搬离厂房。若想继续经营,需提供租赁合同,将租金交付至法院。
市人大代表方宝前及申请执行人代表应邀到场监督、见证执行,对法院积极破解执行难所付出的努力给予充分肯定,希望法院进一步加大执行力度,及时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努力实现“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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