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划拨或协议出让公告
我局已受理厦门市翔安区香山街道珩厝社区居民委员会的用地申请,经审查,符合国家供地政策,我局拟按使用集体建设用地方式供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的规定,现予以公示。
厦门市翔安区香山街道珩厝社区居民委员会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0801机关团体用地(社区综合服务中心)
一、本公示时间为10日。对上述项目用地方案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于2023年5月4日前向我局办公室反映。
二 、受理地点:厦门市翔安区新店镇人力资源大厦9楼;电话;传线。
版权声明:本文由厦门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