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2018年将建2000套园区配套租赁公寓 子女可申请入学
5月22日,据报道,厦门市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建设局等十部门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在厦租房可享受在厦门公积金提取、户籍管理、卫生计生、子女义务教育、社会保障等公共配套服务方面的优惠。
同时,根据《若干意见》,厦门市还将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力争在2018年底前在各园区内及周边建设配套不少于10万平方米、2000间租赁公寓。
《若干意见》的印发,意味着厦门市将进一步加快住房租赁市场发展,规范住房租赁管理,建立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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