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侨英街道孙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本机关已于2021年1月28日发布《关于启动侨英街道孙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集府征告〔2021〕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征收土地预公告时间不少于十个工作日”规定,现发布该项目启动土地征收公告补充公告,公告如下:
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规划集美分局关于侨英街道孙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规划意见的函》(厦资源规划集意见〔2020〕第068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社区服务设施用地,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
自2021年10月20日起十个工作日。
本项目已于2021年1月29日起由侨英街道办事处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本公告为侨英街道孙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启动土地征收公告的补充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街道办和村(居)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涉及村(居)集体经济组织应及时将本公告内容通知被征地的单位和个人。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启动侨英街道孙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集府征告〔2021〕6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有效且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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