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疏港中路(翔安南路—滨海东大道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疏港中路(翔安南路-滨海东大道段)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22〕949号)批准,现需征收翔安区香山街道霞浯社区集体土地74663平方米,作为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疏港中路(翔安南路—滨海东大道段)工程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项目已按《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疏港中路(翔安南路—滨海东大道段)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翔政征〔2020〕112号)中公布的征收范围及补偿标准与被征收单位签订补偿协议。
本项目已于2022年10月19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征收(具体详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新机场莲河片区疏港中路(翔安南路—滨海东大道段)工程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如果对土地征收批复不服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可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应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支持土地征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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