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海洋发展局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20211044号提案办理情况的答复函
贵委《关于打造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 千亿级产业链群的建议》(第20211044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提案详细分析了我市海洋新兴产业的发展潜力以及当前存在的问题和短板,为打造厦门海洋千亿级产业链群提出了五个方面宝贵的意见建议,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我局作为提案主办单位,高度重视提案办理,会同市科技局、金融监管局对本提案进行认真学习研究,梳理提出下一步的工作思路;指定相关处室具体办理,并通过电话、邮件、拜访等方式多次与贵组及联系人沟通交流,主动征求其对提案办理的意见与建议,逐条落实所提建议。
(一)关于打造海洋新兴产业专属园区的建议。一是做好顶层设计,将打造厦门海洋产业园区等有关内容纳入到《厦门海洋高新产业园空间布局研究》和我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二是加强组织协调,积极推动园区规划建设。4月22日,市规委会专题研究了厦门海洋高新产业园的空间布局,会议明确建设海洋高新产业园区的重点是打造海洋产业的平台和载体,要编制海洋高新产业园区详细规划,明确海洋高新产业园区的产业发展定位和管理体制、配套政策,并积极向省上争取批准作为省级园区。三是两次赴浙江、山东、上海等地调研,重点考察海洋高新产业园区管理体制、政策配套、海洋产业培育和渔港经济区建设等,草拟了《关于促进厦门海洋高新产业园区建设若干措施》,并会同市发改委组织了市财政局、科技局、人社局、翔安区政府、火炬高新区、自贸委和厦门生物医药港等相关部门和园区管理部门座谈讨论,形成初稿。四是对接省发改委、科技厅和海洋与渔业局,协调园区纳入省级高新产业园区的相关事项。目前省海洋与渔业局明确同意将厦门海洋高新产业园区建设纳入福建省海洋强省“十四五”规划,省科技厅答复目前尚未批复省级高新产业园区,但园区建设到一定规模可正式上报申请。五是强化项目带动,布局在翔安的海洋科学与技术福建省创新实验室、海洋三所翔安基地、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研发基地等海洋科研平台已列入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和福建省海洋强省建设重点项目库,澳头对台渔业基地二期起步工程、欧厝路、欧厝维权执法基地配套道路工程、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基地等基础设施,正在抓紧实施建设。
(二)关于构建精细化的海洋金融服务体系的建议。一是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市财政局、市海洋发展局与厦门建行、厦门银行、厦门市担保有限公司、厦门市金原担保有限公司签署“海洋助保贷”业务合作协议,助推涉海中小微企业融资贷款业务。设立海洋产业引导基金,投资海洋企业,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目前完成引导基金第二期出资1836.5万元,基金总规模完成了6845万元,对两个项目投资规模2100万元。二是设立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我市从2012年开始设立海洋与渔业专项资金,出台相应资金管理和验收管理办法等,共扶持海洋渔业发展项目133项,总投资达28.9565亿元,其中补助3.1970亿元、企业自筹25.7595亿元,支持了蓝湾科技、金达威、安井食品、汇盛生物、三优光电、罗普特、厦船重工等一批涉海企业。三是将新兴海洋科技产业列入未来产业。市科技局2019年发布《厦门市未来产业重点发展方向目录》(试行),将新兴海洋科技产业列入十大未来产业,重点支持海洋生物医药与新型生物制品、高端海洋装备。2020年厦门市重大科技项目中头部次设立了海洋专项,每个项目扶持金额蕞高为200万元。
(三)关于支持海洋科研机构有效转化研发成果的建议。一是建设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共享系统。包括福建省内15所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及企事业单位23个平台、仪器设备540台(套)、服务项目198项,涵盖海洋生物医药与生物制品、海洋技术服务、海洋装备、海洋环境、海洋渔业、海洋信息服务等领域,用户可通过网站查询、预约使用仪器设备。出台《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共享管理办法》和《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海洋科技创新券实施办法》,积极推动各平台对外开放,进一步降低平台用户的研发成本。二是出台完善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若干规定。鼓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及科技人员转移转化科技成果,在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与企业联合在厦设立“技术转移机构”,2017年至今累计认定海洋生物相关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8项7家企业。三是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共建企业研发中心14个,涉海院士工作站4个,有效增强企业创新活力。支持企业技术成果转化和应用,以研发费用补助方式支持企业开展海洋生物技术研究和产业化,2020年研发经费补助累计577.32万元。四是推进双创基地建设。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基地建设项目(欧厝)已完成封顶和主体结构验收,南方海洋创业创新基地(沙坡尾)已完成装修改造,南方海洋创业创新基地(火炬)今年新增孵化项目7个、累计入驻项目44个,形成海洋经济创业创新发展“1+2”的新格局。
(四)关于做好全链条全周期立体化专业招商的建议。成立海洋专业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制定重点产业招商方案,出台《关于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惠企政策18条,协同各区(开发区)、指挥部、涉海单位多渠道多平台开展全链条全周期立体化专业招商商,协调推动招商项目落地,主动靠前服务,提前梳理项目要素资源需求,统筹落实年度用地、用海等指标,积极争取相关部门支持。2020年11月成功举办海洋发展大会,掀起招商引资热潮,累计洽谈68个项目,总投资355亿元,其中有20个拟入驻厦门海洋高新产业园区,总投资约122亿元,目前正在推进布局落地工作。
(五)关于加快成立海洋发展委员会的建议。我局根据全市海洋发展大会的部署,起草并上报了《关于拟成立市海洋发展委员会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厦门市委关于成立市海洋发展委员会的通知》(代拟稿)。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目前拟成立园区规划建设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厦门海洋高新产业园区规划与建设及项目招商落地等工作。
目前厦门海洋产业发展还存在新兴产业规模能级偏小、缺乏专属园区聚集、科研成果转化能力有限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贯彻落实市委决策部署,会同相关部门,加快推动欧厝海洋高新产业园区规划建设,促进海洋产业项目落地投产,推动我市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高标准规划建设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一是加快推进厦门海洋高新产业园前期工作。在筹建阶段,推动成立建设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负责制定园区发展规划、方针政策和制度创新,统筹协调园区建设规划工作(下设综合协调、规划建设、政策保障和产业招商四个工作组),尽快开展园区规划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等基础性工作。条件成熟后,再成立园区管委会,形成常态化的管理机制。二是先行启动园区中的现代渔业休闲旅游组团和海洋高新产业组团规划建设,现代渔业休闲旅游组团拟布局渔港提升改造、高端水产品交易中心、冷链物流、海洋种业和综合服务基地等项目。海洋高新产业组团拟布局海峡实验室、海洋三所翔安基地等科研创新平台和海洋生物医药与制品、海洋高端装备与新材料、海洋信息与数字等产业项目。三是借鉴上海、青岛和火炬高新园区的经验做法,抓紧修订完善园区管理机构、产业体系、准入条件和支持创新创业、企业成长、融资、人才引进等方面政策措施,尽快提交市委市政府研究。四是推动成立或委托一家国有企业设立厦门海洋高新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公司,具体承担园区开发建设的职责,包括产业载体开发、产业招商运营、产业投资和产业配套等业务工作。
(二)发展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培育壮大生物科技产业,建设一批全球海洋生物产品(如辅酶Q10、虾青素、香兰素、微藻DHA等)供应基地。做强海洋高端装备设备与海洋新材料,建设海洋仪器设备国产化示范基地;发展海洋信息产业与智慧海洋新经济,加大海洋“新基建”投资,提升海洋大数据处理等能力。持续提升海洋高端现代服务业,依托海湾海岛、邮轮母港等资源,深入挖掘闽南特色海洋历史文化资源,积极开发海洋游乐等旅游产品和海洋主题影像产业,大力发展帆船、摩托艇等水上运动,推进海洋文创与旅游、体育深度融合。推动港口建设,做大“丝路海运”品牌,构建便捷通畅的“丝路海运”航运网络。继续开展招商引资,推动海洋新兴产业链延伸和产业配套能力提升,高质量发展海洋经济。
(三)构建精细化的海洋金融服务体系。一是继续做强做大做实现有海洋“助保贷”业务和海洋产业引导基金,实现市场化的金融资源配置和服务支撑。二是继续贯彻落实疫情期间各部门出台的多项金融措施,确保海洋企业充分享受政策利好。加大惠企金融政策宣传力度。三是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创新服务产品支持海洋企业。四是发挥上交所、深交所在厦设立的资本市场服务基地作用,落实《进一步推动厦门市上市公司培育和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具体举措,支持海洋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融资。五是完善政银企长效对接机制,线下依托各区、各主管部门开展海洋企业政银企对接会,线上进一步推广、完善“信易贷”厦门站等综合服务平台。
(四)打造海洋科技创新高地。一是分利用中央战略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和海洋经济专项发展资金,扶持一批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化项目,支持福建省海洋科学重点实验室和国家海洋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工程技术中心等新型高效创新载体建设。二是加快厦门南方海洋研究中心基地建设,进一步发挥海洋创新产业孵化器作用,在基地内形成“众创+实验+中试+生产”的孵化生态。三是充分发挥已建23个海洋产业公共服务平台研发载体功能,积极争取更多海洋产业平台(实验室)纳入共享系统,为海洋企业提供仪器设备共享和研发服务。四是结合海洋生物医药发展实际,适时优化完善政策,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平台管理办法,尽快制定公共服务平台考核评价办法,以绩效考核奖励形式实现滚动资助,激励研发机构快速发展壮大,助推海洋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五是落实好各类人才政策,打造更具吸引力的人才环境,将厦门建设成为我国海洋科技创新人才的聚集地和产学研深度融合发展的示范区。
(五)强化体制机制保障。加快推动成立“厦门海洋高新产业园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抓紧出台《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十四五”规划》、《厦门市海洋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等规划,推动《关于进一步加快现代都市渔业升级的若干措施》、《厦门市海洋与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厦门市关于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措施落地见效。持续做好海洋专业招商,总结去年开展海洋专业招商工作的经验,继续推进全链条全周期立体化的海洋专业招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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