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临时用地审批办理指南
1、工程建设项目批准用地范围以外的施工场地;
3、临时使用城市、镇规划区内的土地,在报批前,已经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5、已办理土地权属、地类认定、勘测定界等前期基础性工作;
6、已按规定预存或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土地复垦费;
7、使用林地、河道等,已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
注:所需材料可从小程序速办宝里下载
审查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是否与实际相符,依法作出决定,对符合规定要求的,给予审批;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予通过
准予的核发《临时用地许可证》《土地复垦整治协议书》;不准予的核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B厅自然资源和规划局5、6号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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