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发《殿前街道“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通知
“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已经******湖里区殿前街道工作委员会、殿前街道办事处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行。
******湖里区殿前街道工作委员会殿前街道办事处
殿前街道“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
根据《湖里区“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为按时全面完成“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任务,夯实“村改居”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基础,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全面清查核实集体各类资产,摸清集体家底,明确集体产权归属,健全管理制度,防止资产流失,为深化“村改居”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盘活集体资产,发展新型集体经济,增加居民(指“村改居”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享有权利的人员)收入奠定坚实基础。
1.清查核实资产。全面开展集体资产清查,特别是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查实存量、价值和使用情况,做到账证相符和账实相符。
2.明确产权归属。按照“尊重历史、照顾现实、实事求是、依法依规”的原则,把集体资产所有权确权到不同层级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集体,保持集体资产完整性,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财产权益。
3.清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未登记入账或者核算不准确的资产,要按照《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办法》有关规定及时登记入账或者调整账目;对长期借出或者未按规定手续租赁转让的资产,要清理收回或者补办手续;对被侵占的集体资金和资产,要结合此次清产核资工作组织力量开展追缴收回。
4.健全管理制度。建立集体资产登记制度,按照资产类别建立台账,及时记录资产增减变动情况;建立健全集体资产保管、使用、处置、清查和定期报告等制度,加强集体资产管理,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5.加强平台建设。推进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建设,整理、审核、录入清产核资数据,逐级进行汇总上报,推动“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街道有集体经济的村改居社区、小组或其他单位,以及集体经济组织所属企业等。
居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山岭、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包括小型水利工程)、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重点清查核实未承包到户的资源性资产和集体统一经营的经营性资产以及现金、债权债务等。
三、清产核资的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
本次资产清查登记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根据全省统一部署,清产核资工作于2018年12月底全面完成。
本次清产核资工作以各社区为责任单位开展,各社区应按以下步骤进行:
1.准备阶段(2018年3月20日前)
3月15日前成立由这社区主任为组长,成立由“两委”成员、居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居民小组长、部分居民代表等组成的改革领导小组和清产核资工作小组。结合实际情况,研究拟订实施方案、工作细则等配套文件,可细化清产核资结果审批流程,确定会计师事务所承接清产核资工作,并全面开展政策宣传和业务培训,为清产核资工作奠定基础。
2.实施阶段(2018年4月1日至8月30日)
(1)清查登记(6月20日前完成)。根据国家清产核资工作要求及社区实际,各相关“村改居”社区全面清查核实农村集体资产,逐项清理集体各类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确认资产所有权,调整处理会计账务,填报《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报表》。
(2)公开公示及结果确认(6月30日前完成)。清产核资工作要坚持民主公开,依靠和发动群众,组织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得到群众认可。会计师事务所应就清查结果出具清产核资报告,经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组审议确认后,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公示7天。清产核资结果公示期间,要安排专人解惑答疑,对成员提出的问题,会计师事务所应组织复核并出具复核意见,确需调整清产核资结果的,应重新出具清产核产报告。清产核资结果应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代表)大会过半数通过进行确认。
(3)汇总上报(8月20日前完成)。各“村改居”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审核各社区上报清产核资结果,校验核对数据无误后编写清产核资报告,连同各式清产核资报表于8月20日前上报街道“村改居”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建立台账(8月30日前完成)。在明确集体资产权属的基础上,街道清产核资指导小组指导和帮助各社区依据清产核资结果,分类设立集体资产及经济合同管理台账。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正式投入运用后,应及时将清产核资数据统一纳入平台管理,推动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
3.总结阶段(2018年9月1日至9月30日)
街道针对清产核资中发现的问题,制定完善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制度;街道“村改居”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对清产核资不彻底、走过场的,责令限期整改、补缺补漏。
(一)组织保障。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是推进“村改居”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街道“村改居”社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村改居”社区具体实施落实。社区应成立清产核资工作组,主管领导抓落实,通过任务分解,倒排工期,按照本方案要求落实实施责任主体。
(二)部门配合。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涉及面广,街道在具体推进过程中遇到相关业务问题主动与各职能部门对接沟通,取得有关部门配合工作。
(三)加强指导。街道应积极指导各社区、小组集体经济组织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民主理财,规范财务公开,切实维护集体成员的监督管理权。对集体财务管理混乱的社区,街道要及时组织力量进行整顿,防止和纠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行为。
(四)宣传督导。街道、社区要分别组织开展街、居业务人员专题培训,掌握政策内涵、明确工作任务,把握时间节点,开展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各项工作。同时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设立一个改革工作宣传栏、分发一封居民公开信,动员发动广大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清产核资工作。街道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将适时组织督导工作组,对各社区工作开展进行督导,及时总结经验、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本项工作按期保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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