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005号建议的答复函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社区集体发展用地建设的建议》(第 2005号)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我区社区集体发展用地涉及4个街道16个“村改居”社区,除了高殿、马垅、岭下3个社区以预留企业用地等方式落实此政策外,其余13个社区共有15个新发展用地项目,进展情况如下:
(一)已建成项目5个(合计建筑面积50.68万平米,总投资20.7亿元),分别是:蔡塘社区发展中心、江村社区发展中心一期、后埔社区发展中心一期、三期以及枋湖社区发展中心(一期)。5个项目均已建成投入使用,项目每年的收入约2.3亿元。这些项目的建成使用,既增加了社区居民的收入,也繁荣了商圈,完善了片区的配套服务,还为周边的产业园区提供了大量的出租公寓。2018年住建部和自然资源部领导先后调研枋湖社区发展中心,对我区利用社区发展用地建设租赁房的做法给予充分肯定。
(二)在建项目2个,分别是:高林-金林社区发展中心:用地面积2.49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8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2018年6月已取得协议出让手续,目前正在进行地下土方工程施工。后埔社区发展中心二期:用地面积0.91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65万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6.11万平方米,项目进入主体工程施工。
江村发展中心二期项目:用地面积0.57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建设内容为商业、公寓。经我区常务会议研究,项目的受让主体确定为江村社区集体资产合作社出资成立的“厦门江泓置业有限公司”。目前地块现状为净地,社区已先行启动前期准备工作,已确定该项目的招标代理与造价咨询、设计、地勘等单位,已完成设计方案编制及地勘工作,正在进行施工图设计。项目于2019年12月5日通过资规局初审会审议,2020年2月19日通过土资委办审议。
坂尚社区发展中心:2017年,市政府专题会议(〔2017〕16号)同意将坂尚社区集体发展用地调整至五缘湾停车场地块,并结合五缘湾停车场上盖进行联合开发。由轨道集团统一进行开发建设,建成后坂尚社区根据规划确定的建筑面积,按成本价向轨道集团购买。2019年4月,市环艺会研究通过轨道交通3号线五缘湾停车场上盖项目的建筑功能和规划方案设计。2020年3月,市轨道集团办理项目市资规局的规划审定,编制完成可研报告,正在办理审批程序。
钟宅畲族社区发展中心:用地面积2.7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2.81万平方米,地块为净地,正在进行招商、市场定位工作,受让主体已经区政府研究通过,正在加快开展取得土地划拨前期准备工作。
湖边社区发展中心:用地面积0.93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4.05万平方米,已完成地块拆迁工作。2020年1月,社区完成集体资产股份改制和受让主体表决,正在进一步梳理明确发展用地参股对象等工作,同步开展前期招商工作。
五通社区发展中心:用地面积约4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20.66万平方米,地块正结合东部旧村改造进入拆迁扫尾工作,正在商谈部分边角拆迁,计划6月份完成;社区同步筹备受让主体审批事项,深化项目策划定位方案,开展招商等前期工作。
金湖社区发展中心:用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81万平方米,地块近期完成现场房屋拆除工作,社区已委托开展策划方案编制,下一步将结合社区意见及招商情况进行深化。
以上6个已确定选址的项目,除坂尚社区发展中心项目(计容面积10.42万平方米)依托轨道上盖项目外,其余5个项目总用地约9.5万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约46.83万平方米。
(四)待落实选址项目2个,分别有:
后坑发展用地项目:结合旧村改造规划,后坑社区提出了安置房、发展用地选址规划调整方案,目前正在报市相关部门审批。围里发展用地项目:社区意向选址(位于枋湖北二路与云顶北路交叉口,现状为五缘湾公交停车场,用地面积约1.3万平方米)于社区范围外的市政府储备用地,市资规局提出将结合围里旧村改造规划重新选址。
(一)项目生成落地慢。由于社区集体缺乏项目策划、建设人才,招商、市场不够成熟等原因,项目生成策划慢,个别已供用地、净地因社区问题无法进行实质性开发。近两年,因国家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处置力度,钟宅项目因项目开工滞后先行被政府撤销用地批文。
(二)项目类型比较单一,经济效益不理想。由于村集体普遍缺乏专业开发经营经验,对发展用地项目类型的选择多为外口公寓、酒店、办公等,大部分项目经济效益不够理想,前期投入大、回报周期长。建议将区发展用地纳入区招商体系,加大招商策划力度,积极搭建企业与社区的招商桥梁。
(三)供地方式待调整,影响手续办理。2017年开始,市政府明确社区发展用地采用协议出让(限制性)方式供地,我区先行先试,综合了各部门意见,出台《湖里区加快推进“村改居”社区集体预留发展用地项目建设管理实施意见》,解决了社区发展用地供地方式由划拨转为限制性协议出让后的项目建设操作细则问题。近期,市政府拟出台《农村预留发展用地管理办法》,提出拟调整供地方式,即由协议出让调整为划拨方式供地。供地方式调整导致江村发展用地(二期)项目审批暂缓,无实质性进展。还可能影响到我区后续钟宅、湖边、金湖等发展用地项目手续的办理。
按照“政府主导、国企运作”开发建设模式,加强组织领导机制,规范项目实施,进一步优化开发经营模式、用地受让主体确认流程,强化监督管理,落实扶持政策、保障措施。以建设租赁房屋为总体定位,集约高效开发利用发展用地,已落实选址的发展用地项目力争二年内全部开工、四年内基本建成,打造富民利民工程,促进居民持续增收,保障居民长远利益,有效解决被征地农民生活出路问题,引领广大“村改居”社区居民共享发展成果,不断提升居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一是抓实前期工作。湖边、金湖、后坑、五通等发展用地结合东部旧村改造,由片区指挥部牵头,按程序梳理明确发展用地参股对象工作,同步开展项目策划、前期招商。先行梳理发展用地指标、人口认定、受让主体、股权设置、退地情况等资料,建立工作台账,跟踪项目进展,分类推进项目用地落实。
二是强化国企代建机制。市、区属国有企业代建单位负责发展用地项目前期策划与代建工作,配合社区组织开展项目招商工作,办理项目的前期手续以及设计、监理、施工等工程招标工作,进一步优化开发经营模式、项目功能定位,推动落实发展用地选址和征地拆迁,争取项目尽早开工建设。
三是推进土地划拨工作。江村社区二期进入市土资委审批阶段,争取2020年内完成土地划拨供地手续并开工建设;钟宅发展用地加快推进前期工作,计划2020年完成土地划拨手续。湖边、金湖等社区发展用地加快推进前期准备工作,并争取市直部门支持,做到成熟一个、推进一个、落实一个。
四是做好开工项目施工保障。推进后埔二期项目加快施工,年内项目封顶并进入二次装修;加快推进高林-金林项目施工进度,年底基本完成地下工程。
参照我区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机制,对发展用地项目开设绿色通道,优先办理审批手续,加快审批进度。加快完善项目周边道路、绿化、夜景工程等市政基础设施及公建配套,配合项目同步建设。
(三)优化发展用地开发利用机制。
一是采取多元化方式落实人均3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发展用地指标,结合轨道上盖、旧村改造安置房与产业用地建设,统筹规划发展用地项目,鼓励村集体以成本价购置存量经营性房产。二是创新土地用途管理,进一步简化发展用地审批流程,在符合规划和环保、消防、结构安全等要求的前提下,社区灵活选择、动态调整业态用于发展用地开发建设。
站点地图联系我们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网站标识码 3502060012
版权所有:2021©湖里区人民政府
主办: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湖里区政务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版权声明:本文由厦门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