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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侨英街道孙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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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侨英街道孙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侨英街道孙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八、签订协议本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受托单位、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附件: 1 .侨英街道孙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2 .侨英街道孙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征收范围图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2021年 7月 7日。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关于侨英街道孙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1-07-08 17:05 阅读人数:

  为实施集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厦门市土地征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组织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土地现状调查,现就侨英街道孙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根据《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集美分局关于侨英街道孙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规划意见的函》(厦资源规划集意见〔2020〕第068号)确定项目土地征收范围,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二)征收目的:本征收项目用地用于社区服务设施。

  (三)土地现状: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956平方米,涉及土地由集体经营、管理,未承包到户。其中建设用地956平方米。本次征收未涉及有合法批建手续房屋。

  (四)补偿标准、安置方式、社会保障等事项详见附件。

  二、公告期限:自2021年7月7日起三十日

  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不同意见,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府提出异议或提起听证申请。

  四、签约期限:2021年12月31日。

  以本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集府征告〔2021〕6号)发布之日(2021年1月28日)为准,有意参与本项目评估的评估机构,于本公告公布之日起7日内到征收工作点报名。

  自本项目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张贴)之日起,任何人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项目所涉及的土地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前往实施单位办理补偿登记。

  本项目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在本公告规定的签约期限内与受托单位、实施单位签订征收补偿安置协议。

  (一)区征收部门: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受托单位: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侨英街道办事处

  (三)实施单位:厦门市集晟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

  附件:1. 侨英街道孙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2. 侨英街道孙厝社区综合服务中心项目征收范围图

  网站标识码:35021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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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厦门市集美区政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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