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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新城中心岛东孚东路工程(新月隧道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补充公告

  因马銮湾新城中心岛东孚东路工程(新月隧道段)项目建设需要,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于2021年12月6日发布《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新城中心岛东孚东路工程(新月隧道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厦海政征地安置公告〔2021〕15号),现对该公告内容做如下补充:

  第一大点项目概况中的(三)土地现状:“项目需征收土地面积31703.00平方米。其中,未承包到户、仍为村集体管理经营的土地面积17254.00平方米(芸美村17254.00平方米);未承包到户、仍为村小组集体管理经营的土地面积14449.00平方米(东瑶村14449.00平方米)。”变更为“拟征收土地现状:经土地现状调查,该项目拟征收海沧区东孚街道东瑶村农用地0.7419公顷、建设用地0.0169公顷,东孚街道芸美村农用地1.8366公顷、建设用地0.0389公顷、未利用地0.1188公顷。

  拟征收集体土地合计2.7531公顷,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涉及2个集体经济组织、1个村民小组,其中0.7588公顷土地使用权为东瑶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1.9943公顷土地使用权为芸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本补充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3月1日起五个工作日。《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关于马銮湾新城中心岛东孚东路工程(新月隧道段)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厦海政征地安置公告〔2021〕15号)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的内容为准,其他内容均有效且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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