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五号地块项目土地征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2025年度第六十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2025〕39号)批准,需征收翔安区新圩镇庄垵村集体土地37.9368公顷,作为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五号地块项目用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项目已按《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同翔高新城E片区工业招拍挂五号地块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的公告》(厦翔政征〔2024〕16号)等文件中公布的征收范围及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单位签订补偿协议。
本项目已于2025年7月24日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征收(具体详见《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2025年度第六十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如果对土地征收批复不服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可依法向福建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四、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及其他权利人应服从城市建设需要,积极配合,支持土地征收工作。
附件: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厦门市2025年度第六十五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厦〔2025〕39号)
联系我们网站地图政府邮箱隐私保护
网站标识码:3502130017闽ICP备12008192号-1
版权所有:厦门市翔安区人民政府网
主办:翔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制作:翔安区政务信息中心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版权声明:本文由厦门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