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物资回收利用有限公司资产第二轮招租公告(西洪路湖畔新村2座9号店面)
仅供经营商业使用,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并分割,不得分租、转租、任何形式联营等(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违规违法项目和餐饮、危险品、易燃易爆项目)。
7、权属状况:已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屋所有权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
8、标的移交期限:租赁房屋实际交付日以出租方书面通知为准,租赁期限从实际交付日开始计算。
9、租金递增方式:在第4年租金递增一次,递增幅度为3%。
1、本次委托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公开竞价招租。
2、对承租人的主要要求及报名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业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责任和能力的自然人。
1、报名地点: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官网
3、看样时间:2025年1月16日—2025年2月18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4、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2025年2月18日
5、投标时间:以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官网公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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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标识码:3501000001
主办: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福州市数据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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