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杏林湾路498号201、204-208单元招租
,租赁期间租金单价递增幅度:租金单价在成交价的基础上
意向承租人不得被纳入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面清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招租方自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以每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发布招租公告。
报名地址:集美区杏林湾路502号2008室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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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厦门市集美区政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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