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美区杏林湾路476号201-227单元房产招租公告
月,租赁期限伍年叁个月(其中前叁个月为装修免租期),租赁期间租金单价递增幅度:租金单价在成交价的基础上前二年租金不递增,第三年起每二年租金在前二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租金支付方式为三个月一付,报价保证金为人民币
意向承租人不得被纳入厦门市杏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负面清单,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意向承租人需配合招租方在集美区新注册公司,注册资本金达到1000万元或以上,并承诺在注册新公司后一个月内或在签订租赁合同起一个月内实际缴纳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或以上,否则招租方有权解除租赁合同,并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
若无人报价或承租,招租方自招租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以每10个日历日为一个周期顺延发布招租公告。
报名地址:集美区杏林湾路502号2008室
报名截止日期:2023年3月1日
版权所有:© 2021 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
主办: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厦门市集美区政务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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