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消息!思明和翔安区将各有一块土地出让!位置就在
原标题:大消息!思明和翔安区将各有一块土地出让!位置就在...
●思明区和翔安区将有两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日前厦门市人民政府公示了思明2017P07地块、翔安X2017P0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公告,同意思明区和翔安区这两地块采用拍卖方式出让。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2017P0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X2017P07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方案的批复
值得注意的是翔安X2017P07该地块周边为16年翔安单价地王,本次小编对翔安X2017P07地块进行实地考察,以下为小编的仅此一家综合测评。
该地块位于翔安区13-02新圩片区进场路与新市桥路(规划)交叉口西北侧,该地块周边为翔安X2016P02地块(现万科白鹭郡),2016年以21.22亿元出让,楼面价22337元/㎡,晋升成为翔安单价新地王。
该地块与中澳城、万科白鹭郡项目距离非常近,该地块占据着温泉资源优势,又处在新圩镇行政中心、工业中心及商业中心的辐射范围,在片区内拥有较强资源优势,未来升值空间比较大。
小编实地走访后发现,该地块距离岛内较远,但周边交通基本成熟,地块紧邻主干道,可快速连接324国道、泉厦高速、沈海高速等,并且通往翔安区和同安老城区也十分便捷;进岛的时间也会大大的缩小。另外,新圩公交总站与该地块距离颇近,当前已有712、713、752路等公交线路,可直达翔安、厦门岛内。
该地块周边的首开万科白鹭郡项目规划有大型的生鲜超市和便利店,以及12班的幼儿园,在将来自带的配套已经能满足社区的基本生活、初级教育需求。而对面还有中澳城 商业街——金街,待商家入驻后,未来地块可享受的商业配套也会更加齐全。
除此外,地块所处的周边配套较为成熟,生活氛围也相当浓厚。距离地块很近的政府配套资源,而附近的新圩闽南风情商业街、农贸市场等商业配套也相当成熟热闹,可以满足日常的各项生活需求。
教育上,新圩中心幼儿园、新圩中心小学、新圩中学、诗坂小学等都已投入使用的。另外,还有图书馆、体育馆、影剧院三馆合一的新圩文化艺术中心也在附近,休闲时还可去滨溪公园、马塘山公园等去处。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了12月份70个大中城市住宅销售价格变动情况。其中,12月厦门新建商品住宅价格环比下跌0.2%,跌幅全国第5位;同比上涨2.2%,位居全国第54位,同比涨幅较上月有所回落,与2015年12月相比,涨幅51.8%,居全国头部。
●国家统计局:今日,发布了12月70个大中城市二手住宅价格变动情况。其中,厦门二手住宅价格环比下降0.7%,降幅全国第1,至此,厦门二手住宅价格环比已连续下降9个月;同比上涨3.3%,连续26个月上涨,涨幅位居全国第51,涨幅较上个月有所回落。
●厦门日报:湖里区委书记林建、湖里区区长李重阳日前在接受厦门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湖里区将下大力气抓好湖里东部旧村整村改造,同时,加快英蓝国际金融中心、西海湾邮轮城、海峡旅游服务中心等116个重点项目建设。
●厦门市人民政府:厦门市人民政府发布土地征收的通告,集美区后溪镇崎沟村集体土地20528平方米将被征收,作为厦门(新)站片区安置房配套道路建设用地。
●海沧区人民政府:海沧区人民政府发布海新路二期(角嵩路——海沧镇段)项目房屋征收期限延期的通告,决定将该宗用地房屋征收期限延至2018年6月30日,蕞后搬迁期限延长至2018年7月31日。
●厦门日报:湖里区金枋至尊安置房项目交房仪式隆重举行,300多户居民迎来了新家园。项目位于湖里区枋湖片区,东侧为城市绿地、已建成的龙湖花园(安置房)小区,西侧为枋湖文化旅游产业园,南侧为湖里区实验幼儿园、湖里区职工文体中心、枋湖南路,北侧为枋湖路、已建成的金枋世家(安置房)小区,周边配套齐全。
●厦门日报:今天,######厦门市委组织部在《厦门日报》发布《######厦门市委组织部关于张朱及等30位同志任前公示的公告》,将市委研究拟提拔任用的张朱及等30位同志予以任前公示。
●海西晨报:鼓浪屿管委会牵头各部门联合打击整治“野导”揽客、占道摆摊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净化了鼓浪屿旅游市场环境,完善鼓浪屿社会诚信体系建设,让市民游客享受高颜值高素质的鼓浪屿世界文化遗产。
●厦门日报:16日,同安东西溪慢行系统二期的石板路铺设全部完成。这条建在溪床上、古城墙下的亲水步道在完成绿化施工后,预计将在春节前完工。此前,慢行系统三期已于上个月基本完工。这条蕞受同安市民欢迎的沿溪休闲景观带,从6.5公里延伸到近20公里,同安区还在谋划将其向西溪上游进一步延伸。
●人民日报:长租公寓近年来飞速发展,北京、上海等多个城市加快租赁土地供应,住房租赁市场欣欣向荣。据专家介绍,未来全国将有30%的人通过租赁来实现住有所居,租房也能够成为体面的生活方式。
●中国经济网:南京市政府16日公布了《南京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服务工作办法(试行)》,要求高层次人才购买商品住房须本人购买,且仅限购买一套,所购房源5年内不得转让。
来源:厦门房地产联合网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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