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公开征集可再招商闲置工业厂房的通知
为充分运用再开发、再招商等经济手段,提高厂房利用率,探索、盘活厂房闲置的长效政策机制,帮助企业盘活闲置工业厂房资源,现公开征集可再招商闲置工业厂房资源,有关通知如下:
符合以下三个条件的本市范围内企业厂房(国企、非国企均可):
(一)闲置工业厂房面积2000平方米(含)以上的;
(二)闲置工业厂房土地权属合法,土地使用权证用途为工业的建筑物已取得房产证,产权明确且无权利负担,当前处于安全可使用阶段;
(三)闲置工业厂房出租(售)方在本市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证照齐全。
(一)本次征集为首批次征集,申报企业请于2021年3月15日之前将申报材料发送至企业所在区(管委会)电子邮箱。各区联系方式如下:
集美区:联系人:康毅聪,电话:,
翔安区:联系人:许志磊,电话:,
自贸委:联系人:何跃西,电话:,
火炬管委会:联系人:陈阳烨,电话:,
(二)申报企业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
市工信局联系人:吴铖,2896741
附件:厦门市可用于再招商闲置工业厂房征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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