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推进第三产业招商工作小组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厦门市推进第三产业招商工作小组的通知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工作统筹推进力度,促进我市第三产业又好又快协调发展,市政府决定成立厦门市推进第三产业招商工作小组(以下简称“工作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作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市商务局),市商务局洪本祝副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市发改委服务业处王延龙处长、市商务局内资促进处处长董耀辉、外资促进处处长张斌娜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指定一位相关业务处室领导作为办公室成员(兼联络员),负责与工作小组办公室对接。办公室内设若干专门小组,分别负责项目生成、汇总分析、政策制定、跟踪协调等工作。办公室成员名单和具体分工由其自行公布。
(一)工作小组负责统筹推进全市第三产业招商工作,研究确定重点项目,调度项目推进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工作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符合我市第三产业发展方向的指导意见,指导、协助各成员单位开展招商工作,研究落实招商政策及行业扶持政策,在汇总分析各成员单位报送招商项目的基础上,提出重点项目及工作对策报请工作小组研究推动,跟踪督促工作小组确定的重点项目落实情况,推动项目生成和落地,并负责年终考核具体工作。
(二)各成员单位负责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招商工作,研究分析本系统、本行业具有领先意义、收益良好、符合民生需要的第三产业发展趋势和工作建议;根据产业项目发展指导意见,提出产业扶持政策,谋划生成招商项目,积极寻找并及时对接项目投资方,摸清投资意向和项目可行性,跟踪协调项目进展。其中:
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委、市国土房产局、市金融办等成员单位分别负责第三产业发展指导、资金扶持、空间规划和项目用地等工作;市台办、市外侨办配合做好招商引资推介、信息收集、跟踪服务及提供对台对外招商便利等工作;其他成员单位负责各自行政区域、行业领域招商项目的策划、汇总、指导和协调工作,并制定落实目标计划、年度计划、季度推进计划,实行挂图作业。
建立“生成项目、每月一报、动态管理、筛选重点、调度跟踪、年终考核”工作机制。
(一)生成制度。各区政府、自贸区管委会和火炬高新区管委会要围绕各自产业发展重点和空间资源积极策划生成相关产业项目,由载体区报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定汇总;市直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的策划招商项目进行指导和审定,汇总生成全市产业策划招商项目。工作小组办公室每月15日召开例会,推动项目生成,协调筛选重点推进项目,协调招商和扶持政策。
(二)月报制度。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按分类要求于每月20日前将策划招商项目、在谈项目和落户项目信息分别报请市直相关行业牵头部门初审;市直行业牵头部门进行初审后,于每月22日前汇总报送工作小组办公室。信息报送内容包括文字材料(主要工作情况、项目推进情况和需要市里协调解决的问题等)和项目库表格,统一以电子版格式通过金宏网发送。信息报送相关表格由工作小组办公室制订并下发。各成员单位联络员按照报送格式要求,对项目库进行动态更新,确保信息齐全、准确。
(三)调度制度。工作小组办公室对各区政府、各行业部门报送的招商项目进行分析研判,筛选出重点招商项目报工作小组研究。工作小组原则上于每月25日(节假日顺延)召开调度会,听取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各区政府、各行业部门汇报当月招商进展情况,协调推进招商项目生成、在谈和落地等工作。
(四)跟踪制度。工作小组办公室和各区政府、各行业部门要根据调度会的意见,跟踪促进相关责任单位推进招商工作。工作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
(五)考核制度。工作小组制定促进第三产业招商工作年终考核制度,对各市直部门在本年度的生成项目及落地项目数、注册资金、投资总额、项目质量等指标进行考评和排名,评选出招商引资工作积极分子若干名,以资鼓励。
各区人民政府、自贸区管委会、火炬高新区管委会和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参照工作小组模式建立相应工作机构和机制。鼓励各区(开发区)、各部门探索政府购买服务等招商模式,创新招商用人机制和激励机制。
关于本网隐私保护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网站标识码 3502000001
闽ICP备06004296号-1
主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承办:厦门市信息中心
为确保蕞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版权声明:本文由厦门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391219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