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新的集群注册地址的通知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启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新的集群注册地址的通知
经研究决定,自2019年2月25日起启用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新的集群注册地址。现具体通知要求如下:
一、新的集群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3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C栋4层431单元A-H”委托厦门自贸区商会管理,由其无偿为各行政区、开发区和自贸委提供住所登记服务工作(登记住所分配表详见附件)。
二、原集群注册地址“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象屿路97号厦门国际航运中心D栋8层03单元/03单元A-H/05单元/05单元X/06单元”,自2019年2月25日起不再新增注册企业,原集群注册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由厦门自贸区商会负责。
三、各行政区、开发区由指定签约单位与厦门自贸区商会签署合同,并做好登记住所使用的移交手续。同时,为切实提高企业实际运营率,各行政区、开发区应加强企业服务工作,支持推动集群注册企业运营,对于一直未运营的应积极引导其迁出或注销。
四、各行政区、开发区应做好地址管理工作,指定专人为本区招商企业提供登记住所使用证明,并做好后续企业管理服务工作,促进福建自贸试验区厦门片区招商引资工作的顺利开展。
附件:厦门自贸区商会提供登记住所分配表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厦门片区管理委员会
厦门自贸区商会提供登记住所分配表
4层431单元A厦门市思明区生产促进中心
4层431单元B厦门市湖里区招商中心
4层431单元C厦门市集美区招商服务中心
4层431单元D厦门市海沧区招商服务中心
4层431单元E厦门市同安区招商中心
4层431单元F厦门翔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4层431单元G厦门火炬高新区招商服务中心
(备注:厦门自贸区商会,联系人:李兆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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